2021-04-12 14:58:16 來源:中國周刊
【名律檔案】王延君,共產黨員。1984年畢業于吉林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1984年-2020年任教于黑龍江大學法學院,任刑法教研室主任。1994年取得律師資格證書,并開始執業,主攻刑事辯護業務方向,現任上海市海華永泰(哈爾濱)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級合伙人,海華永泰哈爾濱辦公室執行主任。
四月的哈爾濱,乍暖還寒,早晨的空氣還透著些許涼意,但卻令人頭腦清醒。王延君律師一如往常8點之前就來到了位于哈爾濱市南崗區華鴻國際中心3號樓3405室海華永泰(哈爾濱)律師事務所的辦公室。對于王律師來說,2020年是一個特殊的年份:10月,海華永泰哈爾濱辦公室正式進駐新址,同月,其本人也從黑龍江大學法學院光榮退休。曾經的他既是大學教師也是兼職律師,而如今,則開始了專職律師的新征程。王律師看了一眼電腦屏幕上近期待辦的事項,開始了一天的工作。
2021年是王延君律師職業生涯的第27個年頭,27年前,基于十年教學、科研工作訓練出的專業功底及對刑法科學的熱愛,王律師很自然的選擇了刑事辯護領域作為律師職業的專業方向。在回顧這一段經歷時,王律師常說,當時自己對刑事辯護業務也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也無“老師”告訴他應該如何成為一名優秀的刑辯律師,唯有勤奮努力才能實現成為優秀刑辯律師的理想。得益于大學期間接受的優質法學教育,以及教師工作期間的教學、科研經驗,王律師深信法律的內在邏輯和方法是不變的,教學、科研工作與刑辯工作的原理是可以相通的,教學或是辯護,只是目的和表現形式不同,但可以互相借鑒,自己在教學科研方面的感悟會成為成就優秀辯護律師的養分和補給。因此,對于刑事辯護工作,雖然沒有“師父領進門”,但只要努力,依然可以讓自己成為自己的老師。正是基于這樣的一份信念,及學生時代養成的學習習慣和掌握的學習方法,并經十年教學、研究經歷的打磨,使得王律師在開始從事刑事辯護業務就具備了較高的起點,為其后來的輝煌執業生涯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以備課之心,做律師業務
十余年的大學生涯和法學教育工作經歷養成了王律師嚴謹、縝密的思考習慣和認真的工作態度,從而成為其獨特的個人素質標記。嚴謹和認真是法律本身應有的內容,也是對法律人的基本要求。法律作為調整和約束人們行為的準則,從制定到適用,無處不透露著這樣的精神和內涵。正是基于這樣的理解和認識,王律師認真對待辯護工作的每個環節和細節,力圖做到嚴謹、周密。
首先,接待當事人時,他會仔細詢問咨詢人的身份以及案件相關事實,并認真做好記錄。王律師認為,基礎事實了解是否全面會對判斷產生影響,信息掌握不全面,就不會有準確的判斷,亦不會給當事人提供優質的咨詢服務,因此,他在咨詢中不會放過任何細節。咨詢前,王律師一般會做好檢索資料等準備工作,他稱此謂“備課”。在王律師的檔案柜中存有大量這樣的“教案”,這些信息資料都是其在常年的業務活動逐漸積累形成的,可供隨時檢索,避免重復工作。這種事情雖小,但貴在堅持。王律師有工作筆記的習慣,每年一個記事本,每頁筆記都是密密麻麻的文字,如今已經裝滿了柜子。
其次,刑事案件的復雜性突出表現在刑事實體法和案件事實的銜接部分,當案件事實呈現出多事實、多線索、多法律關系重疊等特點后,如何在案件事實中迅速抓住影響罪與非罪、罪重與罪輕的關鍵點,非常考驗一名優秀刑辯律師的專業素養。同時,運用證據、確定辯護觀點、架構辯護意見體系、展示辯護觀點等辯護技巧,則取決于辯護律師對于法律、社會及生活的理解深度和廣度。從王律師刑辯的經歷看,其身上高超的專業素養十分鮮明,這是所有熟悉其工作特點的人所給出的共同評價。王律師之所以能夠擁有這樣的專業素質,與其多年的認真態度和努力付出密不可分。多年的辦案經歷使其形成了嚴謹周密、靈活全面的思維方式,他得出的每一個結論均經過的自己獨立思考,且保證結論有理有據,做到言必有物。若將其觀點或分析過程比做一張網,王律師就是聰明、勤奮的縫補匠人,從準備網線時就已經開始構思,結構上保證完整、全面,層層遞進,具體內容部分觀點明確,彰顯細膩和用心,整體上保持因果關系清楚、合理,且行文流暢,令聽者易懂不會產生不適感。王律師分析案件,不論是前來咨詢的當事人還是事務所同事,都猶如在上一堂生動的“案例分析課”。在王律師的分析下,嚴肅的法律條文仿佛被賦予了生命而鮮活起來,不再讓人感到生澀乏味。對于特殊行業背景的案件,王律師會認真做好行業背景知識的學習和研究,了解該行業的基本規律和特點對刑事案件的影響。記得在兩年前辦理的一個涉及農藥、化肥案件中,王律師對該領域相關行業知識進行充分的細致調查研究,為分析案件時準確把握關鍵事實創造了良好的基礎,受到所有訴訟參與人及相關專業人士的好評。
再次,基于良好的工作習慣和嚴謹的思維模式,王律師習慣將自己的思考過程落實到文字上,撰寫法律檢索、閱卷摘要、辯護要點、庭前會議預案、庭審預案、質證意見、辯護意見等文稿,均是其辦理每個案件都要完成的工作內容。為了使庭審效果更好,王律師甚至會準備兩個版本的辯護意見,即正式提交法院的書面辯護意見和庭審發言使用的辯護意見,目的就是為了保證庭審過程裁判者能準確接收辯護觀點,為有效辯護提供保障。多年來,王律師形成了龐大的案例總結和工作資料,其編輯整理了240余萬字《刑法典司法解釋一本通》用作辦案時的參考,并隨時更新,兼具實用性及專業性。在這些工作痕跡中,處處透露著王律師的專業精神、認真和嚴謹的工作態度。
正如韓愈《進學解》中所述:“業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毀于隨”。無論從事何種工作,雖然思考習慣能決定我們事業的高度,但決定能走多遠的一定是堅持和勤奮。
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
作為兼職律師,王律師同樣十分熱愛大學教師的職業,并為此付出了艱辛的努力。教書育人的使命感讓王律師在教學中一直秉持“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原則,深知利用好贊美和鼓勵的方式可以發掘和培養更多的優秀人才。王律師經常談及教學工作帶給他的最大感悟是正人先正己,言教不如身教。在校任教期間,王律師對自己要求十分嚴格,每次上課前均提前10分鐘以上來到教室,以便增加與學生的交流時間。上課過程中仔細留心學生的聽課狀態,及時修正自己的講課方式。在與學生討論問題時,十分講究方式方法,避免讓學生感到不舒服或有挫敗感。正是這些教學經驗,使得王律師對人與人之間的平等和尊重有了更深刻的體會,并將這種體會運用到刑事辯護工作中。
首先,辯護律師在開展辯護工作時,需要與不同角色的人溝通和接觸。在面對司法工作人員時,王律師始終認為,法官、檢察官、辯護人三者在刑事程序中只是所處角色不同,但最終目標相同,三者都是為了保證案件處理結果的公正。
辯護人與檢察官之間的“抗辯”是由于各自立場和角色的不同導致,但“抗辯”并不代表“對抗”甚至“敵對”。王律師常說不要小看你的對手(檢察官),他們與我們一樣擁有專業的技能和豐富的經驗,值得我們尊重。雙方觀點針鋒相對不代表是敵對的關系。明白此點自然就能在遭到對手“反駁”、“壓制”時保持冷靜,進而理智且體面的解決問題,而不是一味“用強”(表現出激動或憤怒態)。而居中裁判的審判者,則是需要辯護人極力爭取和盡力說服的。王律師認為,辯護人通過表達自己的辯護觀點,可以為裁判者提供另一種思考路徑,減少裁判者做出錯誤判斷的概率。在庭審過程中,辯護人服從裁判者的安排,既是對裁判者的尊重,也是對當事人負責的表現。基于上述認識,在與裁判者交流的過程中,王律師會時刻注意裁判者的態度和表現,當辯護意見出現“被壓制”的情況時,并不會直接“還以顏色”強迫對方接受己方觀點,而是選擇將正在表達的意見暫時擱置,利用詢問、質證、辯論等其他訴訟手段間接闡釋觀點,或者選擇合適的機會以對方易于接受的方式重新表達。王律師常說,法庭是講理的地方,可以說服人,不能壓服人!
其次,在面對當事人及家屬時,王律師認為既要盡到忠誠義務,同時也要盡量體會和理解他們的心情,注意引導和安撫他們的情緒。針對當事人及家屬不安及焦慮的表現,需要律師提供心理上的幫助,因而耐心、熱情不僅是獲得當事人信任和好感的途徑,同時也是辯護律師的基本職責。正是基于這樣的認識,每次接待完客人,只要有條件王律師都會親自送客人到電梯處,盡量通過自己的言行讓當事人感到舒適。
在這樣的認識和理念下,王律師形成了自己獨有的辯護風格,平和有力、相互尊重、敢于堅持、不卑不亢。從業多年,不僅獲得了其他法律工作者的認可和尊重,同時也獲得了當事人的極高評價。
法學院“男神”與刑辯大律師
法諺有云:“法學發展的真正源泉、法律真知的真正來源,必定是法律的實踐和社會現實。”如果說刑法學教學工作的效果在于輸出理論的體系,那么刑事辯護的成果則可以豐富理論的內容。在開展刑辯工作以后,王律師收獲的大量真實案例成了課堂上最佳的素材,在他的講解下,那些晦澀難懂的法律規定變得鮮活又有靈氣,學生們的理解更深刻;另一方面,刑法學的教學工作又為刑事辯護工作提供了理論支撐。可以說,在王律師多年的工作經歷中,“教師”和“律師”既相互獨立,又密不可分,雙重身份不僅使得其在教學工作領域獲得了較高的榮譽,也使王律師在律師行業家喻戶曉。
從1984年至2020年,王律師在黑龍江大學開設的相關課程均有優秀表現,并獲得學校和學生的認可,同學們親切的稱呼其為“法學院的男神”。王律師曾獲得黑龍江省教育委員會優秀教學工作者榮譽稱號(1996),中共黑龍江大學委員會優秀共產黨員稱號(1996、2010),黑龍江大學教書育人積極分子稱號(1994、2000、2009)。在學術領域,其曾主持或參加多項科研項目,并在《法學研究》、《求實學刊》、《北方論叢》、《學術交流》、《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黑龍江教學教育學院學報》等刊物上發表十余篇文章,獲黑龍江省社會科學聯合會一等獎1項(1996),黑龍江大學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1項(1992),黑龍江省暨哈爾濱市社會學學會三等獎1項(1991)等。
在刑事辯護領域,27年共承辦400余件刑事案件,其中不乏全國及省內的大案、要案,其取得的無罪判決案件十余件(不含檢察院撤訴、不起訴、量刑大幅度下調等案件)。王律師經常談到,無罪判決雖有律師的工作和努力,但前提是存在無罪的基礎條件,而不是把有罪的辯成了無罪,因此辯護人不能將該無罪判決視為自己的功勞而沾沾自喜甚至自我標榜,而應看作全體訴訟參與者共同努力的結果,更不能因此而貶低其他參與者的作用或者存在的意義。
在社會任職方面,王律師曾任黑龍江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專家委員(2屆)、哈爾濱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顧問組成員、黑龍江省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1屆)、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哈爾濱鐵路運輸分院人民監督員、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等。現任黑龍江省法學會律師法研究會副會長、黑龍江省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
離開講臺,開啟海華之路
人生經歷走到中程回顧過往,這樣的履歷不可不謂“輝煌”,但面臨這樣的成就,人的選擇決定了我們的心態。
退休后,沒有了教學任務,王律師并沒有停下腳步、頤養天年,將多出的時間用于閱讀自己喜歡的書籍,他的辦公桌上除了案件卷宗、案例匯編等工作材料外,經常擺放著的是他近期閱讀的書籍,而辦公桌后面的書柜,除專業用書外,還有很多涉及人文、歷史、社會、哲學等領域的“課外”書籍。一天的工作再忙碌,他總會擠出時間看看書。
自2020年年底開始,王律師開始擔任海華永泰哈爾濱辦公室的執行主任,全面負責事務所的日常管理工作。新的角色和身份讓王律師對事務所的經營管理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如何使事務所高效運轉、如何提高事務所的凝聚力和綜合實力、如何借助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的品牌優勢將哈爾濱辦公室做精做強,成為他新的努力方向。(圖文:馬靖云、趙宇清,《黨員律師風采錄》專題策劃:秦前松)
編輯: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