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3 5:26:42
文/雪聲?
攝影/仲偉同
蒹葭蒼蒼,白露為霜。白露過后,天氣逐漸轉涼,“秋乏”來臨——不少人會有一股說不出的疲勞感。
炎熱的夏天,人體消耗了太多的氣血、體力和津液,再加上得不到充足的睡眠,失去了較多的“老本”,欠了一筆“夏債”。
秋高氣爽,卻也是干燥的季節,因而,有的人會出現一系列的不良表現。
虛則補之,野山參是這個時節用來進補的上佳選擇。
?人參文化?源遠流長
野山參自古以來被譽“百草之王”“萬藥之首”,是馳名中外的稀世珍品;是世界上公認的最佳天然補品、最珍貴的天然藥物。早在甲骨文中,就有象形文字“參”字,人參文化已經成為中華文化的一部分。
據史書記載,我國野山參的應用已有4000年的歷史,是最早應用人參的國家和地區,并將人參發展成了一種特殊的文化,這是對世界的一大貢獻。
早在2000年前,《神農本草經》中對野山參的藥用價值就有了詳細的記載,“主補五臟,安精神,定魂魄,止驚悸,除邪氣,明目,開心益智,久服輕身延年”。
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稱野山參為“神草”,謂“人參治男婦一切虛癥,發熱自汗,眩暈”。
野山參的最佳功效是能挽救虛脫,有“起死回生”之奇特效能。
野山參含有的人參皂苷Rg2是栽培人參的6-10倍,該成分可解決心肌供氧不足、防止心肌梗死;具有舒緩心肌、調節血流動力、改善心肌血液供應、增加心肌收縮力、可對缺血心肌起到有效的保護;具有明顯的強心作用。
其最顯著的作用是用于搶救心源性休克和失血性休克,這也是古人認為野山參有“起死回生”功效的道理。
對于野山參是有嚴格的定義的,是指參農采集和挑選身強體壯的人參種子撒在土壤肥沃的深山老林里,不翻土、不施肥、不透光、不除草,在野生環境中自生自滅,經過15年以上,再挖出來的人參。
漫長的十幾年間,因自然災害的影響等,存活率極低,較珍貴。若以撒下去100顆種子來計算,10多年后真正長成的一般兩成都不到,因而一支就要幾萬元甚至幾十萬元。
“藥食同源”期待推進
在我國,野山參主要分布于東北的吉林、遼寧、黑龍江一帶,由于吉林省獨特的地理位置、適宜的氣候,種植出的人參參型好、產量高。吉林省是世界上最大、最好的人參產地,園參產量占全國的80%、世界的70%;遼寧省野山參產量占全國的60%。“長白山人參”已被列入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
長期以來,我國一直把人參作為藥品使用,使人們形成了人參不可食用的誤區,導致了我國人參應用領域空間縮小,極大地限制了人參產業的發展。
國家參茸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是最早提出人參應“藥食同源”的檢驗機構,從2005年開始,就不遺余力地推進人參“藥食同源”進程,最終促成了吉林省2011年成為首個人參藥食同源試點省份。
2012年8月29日,原衛生部發布《關于批準人參(人工種植)為新資源食品的公告(衛生部公告2012年第17號)》,人工種植人參可以作為食品使用。該公告的發布實施為我國人參產業的快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且產生了巨大的經濟、社會效益。
“關于人參進入新資源食品”的公告附件中規定,作為新資源食品的人參為“5年及5年以下人工種植的人參”。但是,許多專家學者認為這項規定并不妥當,不適應新時期人參產業發展的需要,也不符合人參產業發展的實際,甚至已成為制約人參產業深度發展的政策性障礙。
生長在深山老林中的野山參彌足珍貴,是吉林省東部山區農村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并且也是當地農民增收的主要途徑。
成品人參絕大部分為5年生以上,這里自有其技術及成本收益率上的原因。
首先,由于參地病原微生物如銹腐菌,隨著人參年生增加呈幾何級數地增多,6年生以上人參多出現“燒須”、病多、減產等現象,這是人工種植人參的技術性限制條件。其次,通常人參的有效成分的積累,是隨著其年生的增加而增多,但不同年生人參有效成分并非和年生長短呈正比關系。
有專家對此曾進行過專題研究,在人參生長期中,前4年人參皂苷積累較快,后二年較慢,6年以上者增加更慢。人參種植屬經濟活動,因而其活動必然受成本收益規律的支配。以上兩點是人工種植人參多以6年生作為采收年限的主要客觀原因。
從我國人參產業實際考量,目前我國種植,加工及流通的人參絕大部分為5年生和6年生。若限定5年及5年以下,不符合人參生產實際,對我國人參產業發展將會造成直接損害,而且不利于我國人參產業與國際市場接軌。
綜上,業內人士建議將《衛生部公告2012年17號》附件中的“來源:5年及5年以下人工種植人參”修改成“來源:5年以上人工種植人參”。結合《公告》附件中的其他限制性條件,這樣既可以做到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又可以促進我國人參產業的健康發展,進而保障我國人參產業在國際上的應有地位。
人參產業是我國的特色資源產業,更是民族產業,人參藥食同源是利國利民的好事,而且從理論和實踐上都不存在問題,我國人參產業發展改革創新的第一要務就是深度推進人參“藥食同源”。
標準路上?砥礪前行
全國參茸產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仲偉同秘書長是人參藥食同源的主要倡導者之一,他為建立野山參國家標準體系作出了突出貢獻,直接促進了野山參物種保護和參農致富。
上世紀九十年代,國內尚沒有鑒定野山參的權威部門,相關等級標準更是處于空白,從業人員只能依靠經驗判斷野山參的真假優劣。
隨著原生態野山參資源的日益減少和需求量的增加,一部分人受利益驅動,通過采取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等各種手段欺騙消費者,甚至還出現用木棍嫁接制造“野山參”后,再高價賣給外國游客的現象。
面對如此亂象,2001年,仲偉同向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提出建立國家參茸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并獲得批準。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檢驗機構有了,還必須建立相關標準。沒有相關數據,仲偉同依托自身近三十年的從業經驗,經過一段“5+2”“白加黑”的潛心研究,他提出野山參鑒定的蘆、艼、體、紋、須——五形標準,以及相關細則。
為確保該標準的可行性,他又先后四次邀請行業專家開會討論修改。經過半年多的努力,由他主持起草制定的GB/T18765-2002《野山參分等質量》國家標準,于2002年獲得國家相關部門批準頒布實施。
此后,經過多次到野山參基地進行實地考察和組織專家論證,仲偉同又將達到一定年限后無論形體特征,還是有效成分均與原生態野山參無異的林下籽列入野山參范疇,重新定義野山參為:“自然生長于深山密林下的人參,或林下籽經過若干年后能完全體現野山參特征的視為野山參。”該定義經國標委批準實施后,不僅對我國野山參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的意義重大,而且提高了產品附加值,每年可促進人參產業增收上億元。
近年來,仲偉同按照國家標準委的要求,先后持起草了《紅參分等質量》《生曬參分等質量》《野山參人工繁衍護育操作規程》《移山參鑒定及分等質量》等17項國家標準,對全國人參產業的科學發展,規范生產、市場等行為,產生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早在2006年,他就提出“將人參列入食品不能列入藥品”的建議,在仲偉同的牽頭倡導下,2010年9月,衛生部正式出臺《關于同意開展人工種植人參進入食品試點工作的復函》,同意按照開展人參進入食品試點工作。這為人參產業發展解決了長期以來存在的政策性障礙,為中國人參產業振興、重塑輝煌創造了千載難逢的機遇!
參茸產業?亟待崛起
“人參是吉林省東部山區農村經濟的支柱產業、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農民增收的主要途徑,也是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主要內容。”談起這幾年吉林發展人參產業的現狀時,吉林省參茸辦副主任馮家如數家珍,1989年吉林參茸辦成立,2009年,省政府成立了人參產業推進組,相關廳局也相應成立了政策扶植小組、標準制定小組、品牌宣傳推進小組、規范審批和幫扶小組、金融支持保障小組等多個推進組,為人參產業的發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這些年來,隨著國家對天然林的保護,該省逐漸引導參農向農田地轉移。自2008年以來,不但建立良種培育基地、標準化示范基地,還制訂繁衍護育規程、分等質量標準、加工儲藏標準等一系列國家標準。2015年,《吉林省人參產業條例》出臺。
中國作為野山參主產國,在人參資源多樣性上遠遠高于其他國家,但是中國人參在國際市場上所占的產值份額卻較小。有人測算過,韓國高麗參的栽培面積、總產量僅為吉林人參的30%,總產值卻為吉林人參總產值的20倍。僅是韓國正官莊(韓國高麗參的品牌老字號),年收入超百億元人民幣。但我國與人參有關的企業約5000多家,往年效益卻不足正官莊的1/10,近年才開始有所追趕。反差為何如此之大?
有專業人士分析,以下是造成野山參產業無法迅速崛起的主要因素:
可用土地逐年下降,種植成本連年上升,參農生活每況愈下。個體參戶無序競爭,加工企業技術無新,骨干企業帶動無力。在吉林人參加工業中,個體參戶約占50%,個體參戶沿襲傳統的加工工藝,憑著多年的經驗進行加工,幾無任何技術含量可言。壓等、壓價現象屢見不鮮,最終導致賣方市場轉變為買方市場,同時也抑制了整個產業的發展。
另外,品牌塑造意識淡薄,產品附加價值低下,市場開發力度不佳,這些都是我國參業必須面臨的現實選擇。
就如何振興吉林野山參產業,馮家建議:繼續規范野山參種植,保證野山參質量,絕不能施用農藥、化肥。對有的標準進行細化,如制訂針對團體的標準。積極推進野山參進入食品、保健品領域,重建長白山牌吉林野山參市場體系。依托科研院所、有實力的企業,進行技術創新,對野山參實行深度加工,開發系列產品,持續打響品牌。他說,如果真的這樣去做了,尤其是野山參“藥食同源”政策如能放開,那么吉林的相關產值做到上百億是沒問題的。
編輯:楊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