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1 10:43:26 作者:沈嘉人
9月30日,市民閆女士向建鄴公安分局沙洲派出所報警,稱其電動車9月29日停在建鄴區某寫字樓樓下,9月30日發現電動車被偷了。
接到報警后,辦案民警立即展開偵察。民警通過調取監控發現,30日凌晨5時許,一名身穿黃色西裝,體型微胖的女性從寫字樓里出來,走進該被盜電動車,隨后直接將電動車騎走,離開現場。民警一路追蹤,很快確定該名女性犯罪嫌疑人鄭某(化名)的身份,并于10月1日在其居住地將其抓獲。據鄭某交代,自己于29日晚上10時許發現寫字樓前停放了一輛電動車,便多看了幾眼。走進發現電動車鑰匙在后備箱上沒拔。于是趁四周沒人,把車鑰匙拿走了。由于心虛和害怕,鄭某當下并沒有把電動車騎走,而是給自己老公張某(化名)發了消息,希望張某來“拿”走電動車。張某不僅沒有勸阻,而是讓蔣某不要怕,并教蔣某如何”神不知鬼不覺“將車騎走。于是鄭某聽從老公張某吩咐,將電動車騎到張某單位,將其交給張某處理。法網恢恢,鄭某和張某構成共同犯罪,因涉嫌盜竊電動車已被警方依法處置,案件也在進一步辦理中。
無獨有偶,近期,沙洲派出所接連破獲3起類似案件,報警人均因忘記鎖車或者忘記拔鑰匙造成電動車被盜。警方提示,電動車要注意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地方,不能隨意停放,更不能疏忽大意不拔鑰匙,以免被盜造成財產損失;被盜后要第一時間報案,盡可能提供電動車圖片和購買憑證,給警方爭取更多偵查時間和證據。
通訊員:國武
編輯: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