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1 10:16:36
5月21日,全國人大代表、民建阜陽市委會主委、阜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總工程師吳永利圍繞農業企業發展等熱點問題,將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提交多份建議。
吳永利介紹,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的意見》。土地承包法修改,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隨著宏觀環境的變化,農業企業的發展卻舉步維艱,融資難、融資貴成為了阻礙其發展的突出問題,在持續收緊的貨幣政策之下,中小企業普遍面臨融資難、成本高的問題。中小企業是出口創匯、增加政府財政收入的生力軍,是吸納社會人員就業的主要平臺,事關民生大計,對于繁榮區域經濟、改善民生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加大金融支農力度,健全適合農業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體系,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更好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金融需求是當前農村工作的重點之一。
作為鄉村振興的主力軍,大量民營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融資渠道更少,融資難度更大,就連一些現代農業項目也得不到資金保障,嚴重影響了扎根農村的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的可持續發展,對鄉村全面振興戰略目標實現造成不利影響。為此,吳永利提出多條建議。
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
加快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持續深入推進農村支付環境建設,全面激活農村金融服務鏈條。穩妥有序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的玻璃溫室、連棟大棚、生產用房等設施有市、縣農業主管部門將對地上農業設施實行統一登記、確認物權、審核發證。
吳永利建議,政府創新服務模式,引導銀行參與,選擇試點先行開展農業設施物權登記和抵押工作。待總結試點經驗后,逐步推廣。
設立流動性融資專項基金
吳永利介紹,各級政府應發起設立中小企業流動性融資專項基金,為符合條件的、資金周轉暫時困難的優質農業企業提供過橋貸款。在操作過程中,中小企業原貸款到期、銀行同意還舊貸新,而企業無力還舊面臨失信違約風險時,由企業向專項基金提出申請,專項基金與企業及銀行簽訂三方協議(基金可以收取少量手續費),由基金直接將企業原貸款還給銀行,待企業的新貸款獲批后,由銀行直接還給專項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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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楊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