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2 19:42:09 來源:中國青年網
不久前,在第44屆世界遺產大會上,“泉州:宋元中國的世界海洋商貿中心”成功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成為中國第56項世界遺產。“泉州:宋元中國的世界海洋商貿中心”系列遺產由22處代表性古跡遺址及其關聯環境和空間構成,系統地涵蓋了宋元泉州海外貿易經濟體系中的生產、運輸、交易、消費、服務、管理等核心環節,覆蓋了從港口經城市到腹地的地理和經濟區域空間,共同促成了泉州在公元10世紀至14世紀逐漸崛起并蓬勃發展,成為東亞和東南亞貿易網絡的海上樞紐,對東亞和東南亞經濟文化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
在中國56項世界遺產之中,宋元泉州別具意義。這里是古代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是可與埃及亞歷山大港媲美的“東方第一大港”,也是馬可·波羅筆下的“光明之城”。正如評論所說:“光明之城”的文化遺產不僅讓塵封的歷史“活”起來,也在傳遞一座城市、一個國家的精神氣質。古代中國以先進的農耕農業文明為人所熟知,宋元泉州所附載的歷史文化記錄了中華農業文明與世界海洋商業文明間的互動,這為世人了解古代中國如何“面向海洋”及“海上世界”如何匯入中國增添了新視角。
而在過往的歲月里,泉州的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書寫出屬于自己的“泉州樣本”,提供了一種經驗與啟思。
遺產的價值闡釋發生變化
10至14世紀,歷史悠久的世界海洋貿易又一次迎來繁榮期。活躍于海洋上的商人和使者們,為各地的物資、產品、財富、技術與文化的廣泛交流,構建起了世界性網絡。在這一世界體系里,坐落于中國東南沿海的泉州舉足輕重。因宋元時期中央政權在此地設立市舶司,泉州成為國家級對外經濟與文化交流的窗口,是亞洲海洋東端最為重要的中心港口之一。在當時,它被譽為東方第一大港,并以Zayton(刺桐)之名流傳于世。
中國的泉州,也是世界的泉州。宋元泉州以開放包容的博大胸襟,接納多元文化在泉州和諧共存,出現了“市井十洲人”“纏頭赤足半蕃商”的盛況;同時,泉州以平等互信、對話交流的姿態,推動我國古代先進的農業技術、文學典籍和哲學思想等傳播到海外,為推動文明交流互鑒、促進各國共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泉州是從中華古老的農業文明土壤中盛開出的一朵海洋文明奇葩,自然,這里也是歷史文化遺產的“富礦”。對當代人來說,如何講好文化遺產的故事,該從什么角度將文化遺產串聯起來,形成一個具備國際高度、國際視野、國際特色的主題,讓世人更好地理解泉州、感受泉州,就顯得至關重要了。
泉州的申遺之路并非一帆風順。2018年,泉州曾以“古泉州(刺桐)史跡”項目參加第42屆世界遺產大會的審議,未獲成功,審議結果為“發還待議”,成為多年來國內唯一未能一次性成功申遺的項目。這多少有些出人意料。從上次“發還待議”到此次短短6分鐘時間便獲一致通過,區別在于遺產的價值闡釋發生了變化。
2018年申遺時,泉州以“古泉州(刺桐)史跡”作為申遺主題,略顯空與大。當時所選的16處遺產點與海上貿易線路的聯系不強,沒有展現不同文化融合的足夠證據,幾乎沒有展現泉州城市肌理和港口遺存的提名地。2020年,主題改為“泉州:宋元中國的世界海洋商貿中心”重新申遺,并新增安平橋、順濟橋、市舶司遺址、南外宗正司遺址、青陽下草埔遺址、德化窯遺址6個遺產點等內容。主題突出了泉州作為“宋元時期世界貿易的一個中心”的世界性意義;新增的考古遺跡、遺址,更多維度地支撐泉州作為宋元時期國際貿易中心的價值,讓其普遍價值更加豐富和完善。
泉州經歷的申遺波折充分說明了:有文化遺產的富礦很重要,但講述文化遺產的故事同樣重要。
另一種文化遺產保護的樣本
如何處理好城市更新與文化遺產保護之間的關系,一直是個難題。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城市需要更新與發展,這會帶來城市開發漸趨飽和、土地資源日益緊缺的狀況。在經濟利益的沖動下,不少城市大拆大建,大量歷史建筑被破壞拆除,一片片積淀豐富人文信息的歷史街區、文物保護單位或傳統民居被破壞,導致城市文化脈絡被粗暴地割裂,讓城市失去靈魂。
泉州提供了另一種文化遺產保護的樣本。作為首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泉州對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十分重視。早在1983年,泉州就編制了《泉州城市特色的保護和創造——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提出古城結構特色的保護,劃定核心保護區域。1993年編制的《泉州市古城控制性詳細規劃》,首次劃定古城區范圍,并納入1995年《泉州市城市總體規劃》。1999年編制的《泉州市古城保護整治規劃》,將古城分為核心保護區、風貌保護地段和風貌重點整治區三個層次進行分區保護……泉州早早地從城市規劃的高度明確了對古城的保護,古城內的新建、擴建、改建項目都需要遵從相關規定,讓古城的保護與發展都納入“有序”之中。
當然,對城市文化遺存的保護,不僅需要規劃來護航,更需要管理來落實。毋庸諱言,規劃與管理不斷搖擺,缺乏科學性、連續性和嚴肅性,導致城市格局頻繁變動,對城市文化遺存的保護十分不利。好在,“規劃改樣”的亂象,沒有在泉州出現。尤其是2015年獲得地方立法權以來,泉州始終將歷史文化保護立法放在重要位置,開啟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法治化、規范化的全新篇章,以法治力量守護城市的“根”與“魂”。形成維護規劃穩定性的長效機制,是文化遺產保護堅強的后盾。
如何更好地“活起來”
“保下來”的文化遺產,如何更好地“活起來”?這是另一個重要課題。當前不少城市對文化遺產的保護,進入了兩種誤區。一種是在發展的名義下,破壞文化遺產,在此基礎上建造了大量仿古建筑。但它們空有古街區、古建筑的殼,缺乏真正的文脈,后人無法從中了解城市歷史發展的歷程。第二種誤區是旅游驅動,過度地商業化,將原始居民全部遷出,充滿活力的生產、生活場景消失殆盡,文化遺產成為靜態的遺址,失去鮮活的魅力。
對文化遺產的保護,不僅僅要保護它們的物質層面,也要保護它們身上的“活態”價值。泉州著力于將古城6.41平方公里打造成“活態博物館”,把眾多古跡風貌建筑,作為構建博物館的物質展品;把居民的日常生活、習俗活動,作為這座博物館的活態展品;讓街巷既是古城的肌理脈絡,也是游覽線路,更是展覽載體……最終實現“見人見物見生活,留形留人留鄉愁”。
“活態傳承”不能為了保護而保護,保護和發展應該是并存的:既要保持文化遺產的活態魅力,也需要充分滿足民眾對更好生活的期待。不少歷史文化街區居住環境不容樂觀,一些古民居、古大厝、歷史名人故居因年久失修、疏于管理、超負荷使用等原因,已經面目全非。對此,泉州不采取大拆大建或盆景式開發,在不改變街區傳統網格和建筑肌理的前提下改善居民生活環境,大力推行“微改造”,實施遺產周邊環境整治和居住環境提升等舉措,改善古城的排水排污、電力電線、立面改造等基礎設施,讓古城更宜居,滿足居民能夠在街區內繼承、延續他們的傳統生活方式,讓古城“見人、見物、見生活”。
“活態傳承”是未來文化遺址保護的趨勢。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要順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在群眾中、在生活里將文化遺產的魅力與價值充分延展開來。生活有多廣闊,文化遺產的生命力就有多悠長。
編輯:海洋